1、医疗期辞退职员要给医疗补助费吗
医疗期辞退职员的,用人单位确实需要给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预防用人单位在医疗期满后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2、医疗补助费倡导有什么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 ,医疗补助费的倡导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
1.劳动者需要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致使医疗期满。
2.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劳动者可以倡导医疗补助费。
3.若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合同期限应法定顺延至医疗期满,医疗期内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样可以倡导医疗补助费。
4.应该注意的是,若是合同到期不续签而终止的,并不适用该“给付医疗补助费”的规定。
3、什么状况不需支付医疗补助费?
并不是所有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状况都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
1.依据有关规定,若员工是主动辞职,或者因个人缘由不准时到岗就职等情形,企业单位是无需支付医疗补助费的。这类规定旨在预防劳动者滥用医疗期权益,同时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对于那些因伤势所致没办法就职的员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肯定的经济赔偿金,但这并不是医疗补助费的范畴。
因此,在实质操作中,用人单位应依据具体状况判断是不是需要支付医疗补助费,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